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推进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的实施,对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施工监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施工监理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600;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包含施工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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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名称 |
对应施工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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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施工监理 |
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 |
监控中心建设、航道指路牌1座、航道短信信息服务功能、微信公众号功能拓展服务功能、江门航道基础数据采集服务(具体工程量以施工设计方案为准) |
6个月,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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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项目实施超出服务期,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2、监理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预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
3、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的“用户需求书”。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
(四)供应商具有信息化、机电、通信等类似工程业绩。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参加本次报价,须按照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无密封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六、接受报价回函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8 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七、评审时间:2019年10月28日15时30分。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楼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二楼。
九、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十、评审流程:先进行资格审查,再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为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二、成交结果公示: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十三、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69
邮编: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