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道通〔2017〕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港口镇浅水湖大桥改建工程跨越浅水湖施工航道安全,拟设施工临时助航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地点:浅水湖大桥旧桥两侧相距约1米处水域。 二、施工期间临时通航孔设置:采用单孔通航,受浅水湖大桥旧桥通航孔限制,施工期间通航净高2.8米,通航净宽约12米。 三、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 (一)在通航孔左侧上游约60米、下游约75米处分别设置左侧浮标各1座。标体颜色为黑色,灯质单闪绿光,周期4秒。 (二)在通航孔右侧上游约60米、下游约75米处分别设置右侧浮标1座。标体颜色为红色,灯质单闪红光,周期4秒。 (三)在通航孔左边施工平台靠航道一侧上、下游分别设置左侧灯桩各1座。标体颜色为白色,灯质双闪绿光,周期6秒。 (四)在通航孔右边施工平台靠航道一侧上、下游分别设置右侧灯桩各1座。标体颜色为红色,灯质双闪红光,周期6秒。 四、实施日期: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工程提前或延期不另行通告。 五、注意事项:请航经该河段的船舶加强瞭望,缓速通过,严禁在通航孔会船或超越。
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