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阳航函〔2017〕28号
广东省阳江航道局关于征求《阳江市省道S540线拟建阳江港大桥海域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清理拆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
市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征求〈阳江市省道S540线拟建阳江港大桥海域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清理拆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阳海渔函〔2017〕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阳江市省道S540线拟建阳江港大桥海域渔业设施及碍航物清理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我局人员名单为何国发总工程师,手机:13680604551,办公电话:0662-3380918。
二、清理施工前,应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告知相关船舶远离施工水域,谨慎驾驶,确保通航和施工安全。
三、清理过程中,拆除物应堆放到岸上,不得遗留在水中,以免影响航道通航安全。同时施工船舶应加强瞭望,避免碰撞损坏相邻航标等设施。
四、做好拆除后的监控工作,以免死灰复燃,养殖业主继续在通航水域非法养殖,影响桥区航道通航安全。
广东省阳江航道局
2017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