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8-03-06 18:00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更名为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自2018 年1月1 日起启用新名称和印信)。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原广东省粤东航道局自2017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的统计数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汾路10号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办公室,邮编:515000,电话:0754-8856579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要通过粤东航道局公众网站、报刊、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粤东航道局公众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粤东航道局公众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93条,其中,航道审批27条;政务公告8条;航道通告信息16条;航道新闻信息115;其他资料更新发布27条。

(二)通过内刊《粤东航道局情况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出版《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情况简报》71期

(三)通过局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粤东局政府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粤东航道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重点继续做好《航道法》的宣传和贯彻、粤东航道新闻、以及公布航道行政审批事项、航道水情等,抓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为主,导致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巩固、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让社会了解航道部门的重点工作及工作开展情况,保证依法行政,阳光政务,确保航道安全畅通,为地方水运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航道信息服务。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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