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办关于《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揭阳航标与测绘所航标保养场工程 ( R J l 5 合同段)1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榕建办[ 2017]1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为工程量变更,变更工程量采用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原合同单价保持不变,变更情况、前后工程量及费用对比如下:
1.场区内原设计休闲区及停车位置和尺寸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相应的地埕、水电系统、绿化按新布置进行重新调整。
2.停车场新增钢结构车棚,每个停车位增加成品橡胶防撞定位器。
合同费用变化情况:停车场钢结构雨蓬增加216337.83元;建筑装修部分减少35931元;绿化部分减少3816.18 元;安装部分增加2487.58元,合计增加179078.23元。
二 、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增加合同费用179078.23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