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养护项目初步设计询价邀请

   2020-02-17 10:45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需委托专业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辖区养护专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同时,辖区开平航道站码头位于台城河左岸新昌尾航段,为老旧码头,为确保养护作业安全,需对该码头进行检测。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对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养护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养护项目初步设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000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要求,编制江门航道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养护专项工程项目初步方案设计。

(二)对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台城河左岸新昌尾航段的开平航道站码头进行检测,评估其耐久性,提出相关处理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项目成果的专家审查会务工作,并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应数量的成果资料给采购人。

(四)根据省航道事务中心下达的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负责编制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施工图设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级别;

(四)供应商在国内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如航道工程设计、水运工程设计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参加本次报价,须按照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无密封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六、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者邮寄。

(一)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2251430分至15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二)邮寄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在222日前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快递至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收件人为航管科,在封面标注“初步方案设计报价文件”。在20202251430分至1530分将邮寄凭证和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154534995#(改为@)qq.com。报价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没有收到纸质文件,以盖章扫描件进行评审。

七、评审时间:20202251530分。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楼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二楼。

九、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十、评审流程:

(一)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名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名,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二)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评标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十二、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69

邮编:529000

 

 

附件1: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养护项目初步设计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辖区养护项目初步设计报价文件格式.doc 

版权所有: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港口二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