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租用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210.76.81.38/jm/rsgl/)获取公开询价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租用项目管理用车。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租用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为期48个月。
(四)预算金额: 2021年-2022年月租用费最高限价9800元,2023-2024年月租用费最高限价8500元(包含车辆折旧费、保险费、车船税、年票等),超出该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采购需求:
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管理需要,拟租用1辆项目管理用车。具体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租用车辆要求:一辆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汽车排量在2.0-3.0L以内,车龄1年以内,各项技术性能良好。
2.车辆租赁价格包含租车费用、车辆折旧费、保养及维修费、车船税、年票及税金等。
3.车辆租赁期间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采购人支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等业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告,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5时(评审时间前半个小时)。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4楼建管办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五、开启
2021年1月 21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提交,无密封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二)评审方法
1.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2.第一轮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3.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取有效报价中四年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系方式:电话0750-3292883
联系人:朱先生
附件: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租用项目管理用车报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