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开平站码头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89,000.00元,超出该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按照开平站码头改造专项工程实施计划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施工监理询价采购。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台山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专业单位就开平站码头改造项目开展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备注 |
1 |
对开平站码头改造项目进行施工监理 |
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含缺陷责任期)之日止。施工监理期12个月(以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约定的进场时间开始起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项目通过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验收当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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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项目实施超出服务期,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2、监理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预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
3、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的“用户需求书”。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水运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告,用户需求书作为公告的附件,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提交时间:2021年7月19日14时30分至2021年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二)提交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25号台山航标与测绘所。
(三)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五、开启
2021年7月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提交,无密封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评审方法
1.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2.第一轮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3.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前提下,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4.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台山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25号
联系方式:0750-7377187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邦均
电话:0750-737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