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江道通〔2018〕15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睦洲水道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九子沙大桥建设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河段航道及船舶通航安全,拟在大桥施工水域设置应急临时施工助航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设标河段:睦洲水道新中一级公路睦洲大桥上游约
二、施工助航标志设置情况:
(一)在桥梁施工河段上、下游各约
(二)在施工通航孔32#、33#主桥墩施工围堰靠航道一侧分别各设置1座(共2座)杆形侧面灯桩,标示施工围堰处航道侧面界限。左侧面灯桩标体颜色为白黑色相间横纹,灯质为双闪绿光,周期6秒(0.5+0.5+0.5+4.5秒);右侧面灯桩标体颜色为红白色相间横纹,灯质均为双闪红光,周期6秒(0.5+0.5+0.5+4.5秒)。
(三)标志编号从下游起分别为临1、临2、临3、临4、临5、临6。标志概位为:临1#左侧面浮标:N22°28′16.73″E113°08′22.37″; 临2#右侧面浮标:N22°28′16.17″E113°08′21.22″;临3#左侧灯桩:N22°28′21.05″ E113°08′21.29″;临4#右侧灯桩:N22°28′19.15″E113° 08′20.12″;临5#左侧面浮标;N22° 28′24.75″E113°08′20.22″;临6#右侧面浮标:N22°28′ 24.19″E113°08′19.14″。
四、施工助航标志启用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五、注意事项:
请航经桥梁施工河段的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按助航标志标示的航道慢速通过施工河段。
上述各项,请各单位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