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标与测绘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东省北江航道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北江局办公室。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门户网站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北江航道局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信息及时更新,更好地服务公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航道局关于印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航道〔2017〕180号)等规定,结合广东省北江航道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门户网站是广东省北江航道局(以下简称北江局)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航道服务、落实信息公开、促进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江局及下属各单位的网站管理。各下属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网站管理的具体细则。
第四条 网站的管理和运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北江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网站信息保密审核、内容更新的监督及检查。
第六条 北江局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监测、分析网站运行情况。
第七条 北江局各科室(部门)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工作。
第八条 各下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的规划、管理、日常维护、安全保密管理、检查及监测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三章 网站建设
第九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协同建设、 分级管理、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立足于 “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
第十一条 网站栏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工作重点和网站建设发展需要进行设置和调整。
第十二条 网站建设应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互联网网站备案;根据《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落实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加挂网站标识及备案号。
第十三条 北江局的网站建设依托广东省航道局网站群资源建站。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 按照上级部门及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
第十五条 北江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机关各部门建立完善北江局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研究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保障网站发布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单位的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
第十六条 网站信息可通过自编信息、网上获取、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发布的信息,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未经审核的各类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八条 信息的报送、审核与发布。
(一)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信息,应详细注明出处。
(二) 北江局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1.主动公开类,承办科室主办人员拟写、科室负责人审批、 科室主办人员确认发布。
2.一般信息,承办科室主办人员拟写、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核及保密审查、科室主办人员确认发布。
3.重要信息,承办科室主办人员拟写、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核及保密审查、局领导审批、科室主办人员确认发布。
(三) 各下属单位网站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网站设置的留言咨询、领导信箱、信访等栏目要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单位内部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
第二十条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各板块的信息。动态类信息至少2周更新1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至少6个月更新1次,人事、年报、规划类信息至少1年更新1 次。上级对信息更新的最低时限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网站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网站的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二条 网站实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进行等级保护备案及安全测评。
第二十三条 建立网站值班巡查制度,检查网站运行状态,做好值班日志记录,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网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重要数据备份、日志备份,安装必要的软硬件安全系统,确保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等技术措施保障到位并有效运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应急响应机制,每年要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信息安全事件要及时汇报上级单位,重大事件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网站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应开展网站安全远程渗透测试,持续改进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及时进行漏洞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网站的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一)采用网站群方式的,网站运行保障及网络管理统一由省局信息办负责,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安全管理及内容管理,监测网站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北江局办公室联系。
(二)采用本地自建方式的,由单位自行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系统监测及安全保障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北江局每年组织对网站运行、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相关结果。
第二十九条 北江局将网站管理纳入效能考核。各单位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在网站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因网站管理不到位,影响单位形象和考核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2017年11月15日